血一滴滴落入玉器。
晶莹剔透的玉璧里染上了红,流了许多。
神威松开劲时,手指尖留下一个不大不小的血洞。
萧牧野立刻握过去,万分珍惜一般,将我的手裹进帕子里,似乎很见不得我流血。
“我发誓,以后都不叫你流血了,就这一次。”
我没多大反应,只将手抽回来。
“养足二十四个时辰,蛊虫便会认主,后天夜里亥时,即可用蛊。”
萧牧野去看那一小杯血:“蛊虫在里头?”
“不在,蛊虫入血前,不可离开固定的培养器,老朽回去将它入血即可。”
以血为生的蛊虫,只需认得人血,侵入人体,便能达到清除人记忆的效果。
如此简单高效,就能抹掉一个人或愉悦或痛苦的半生。
其实挺诱惑的。
如果某段记忆当真痛苦不已,重来一次确实是一种逆风翻盘的转折。
我看着神威的背影出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