血一滴滴落入玉器。

    晶莹剔透的玉璧里染上了红,流了许多。

    神威松开劲时,手指尖留下一个不大不小的血洞。

    萧牧野立刻握过去,万分珍惜一般,将我的手裹进帕子里,似乎很见不得我流血。

    “我发誓,以后都不叫你流血了,就这一次。”

    我没多大反应,只将手抽回来。

    “养足二十四个时辰,蛊虫便会认主,后天夜里亥时,即可用蛊。”

    萧牧野去看那一小杯血:“蛊虫在里头?”

    “不在,蛊虫入血前,不可离开固定的培养器,老朽回去将它入血即可。”

    以血为生的蛊虫,只需认得人血,侵入人体,便能达到清除人记忆的效果。

    如此简单高效,就能抹掉一个人或愉悦或痛苦的半生。

    其实挺诱惑的。

    如果某段记忆当真痛苦不已,重来一次确实是一种逆风翻盘的转折。

    我看着神威的背影出去。